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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学校是非盈利性质单位,如果要巨额赔偿,钱从哪里来,扣除所有老师半年工资,还是动用公用经费(按学生数拨给学校的不能用于教师福利的办公经费),如果该生在入学时拒绝购买学平险,请您告诉我,巨额赔偿的钱从哪里来。
谢邀!
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,学校有教育看护学生的义务。如果因校方过错而导致学生受伤或死亡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。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,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。
赔偿范围一般由如下四个方面:
一是常规赔偿:医疗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等。
二是伤残赔偿:伤残补助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。
三是死亡赔偿: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。
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:一般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比例进行赔偿。
另外,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一般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:
一是学生伤害事故,必须在学校负有教育,管理职责,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。
二是学生伤害事故,必须是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。
三是学生伤害事故,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。
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以及教育法和和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。重申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。即学校是否有过错,是决定着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
如果学校行为违反教育,管理和保护职责的规定。造成学生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反之,如果学校依法正确地履行了教育,管理和保护职责,这学校不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。
因此,如果你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,必须首先证明,学校在。学生死亡事故中存在相应的过错,并提交相应地证据。在诉讼中的赔偿项目,也应当由法定的证据支持。
个人理解,不喜勿喷。
1.如果学生是在上课期间,或者在校期间死亡。学校理应赔偿。
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比如学生在教室,突然玻璃碎了造成死亡。学校必须赔偿。
2.如果学生在校期间,旷课或者因为不遵守学校的规定,造成死亡的,学校有权对学生不负责。前提是,学校有明确的校规校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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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:
第一: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看引起学生死亡的原因是什么?如果是学生自身的原因引起死亡的话,比如得了急病,学校又及时给予救治,没有处理不当,那么学校就不能承担责任,那么就不应该赔偿!
第二:如果学生本身身体有病,那么作为家长就应该及时的尽到告知学校的义务,让学校在教学活动和管理方面给予注意,如果因为家长没有尽到告知义务,学校又没有失误,因而发生意外,那么学校不承担由此造成后果的主要责任!
第三:如果学生因为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,又不服从学校管理,擅自从事危险活动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,学校又尽到了管理责任,那么学校不能承担责任,不能给予赔偿,只能适当的给予安抚费用!
第四:如果家长尽到了学生身体状况的告知,学校没有尽到责任,强迫学生从事与学生身体状况不适合的的活动,那么造成伤害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,家长可以要求赔偿!
第五: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,因为学校的设施或者管理失误造成伤害事故的,家长可以要求赔偿,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!
第六:如果因为教师体罚学生,造成伤害的,责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,学校也应该代责任人先行支付赔偿金,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赔偿!
以上只是我的一家之言,但愿如此回答能是你满意!
到此,大家对学生校内受伤离世的解答时否满意,希望学生校内受伤离世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,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。